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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之讼卦

天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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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译文】讼卦:虽有利可图(获得俘虏),但要警惕戒惧。其事中间吉利,后来凶险。占筮得此爻,有利于会见贵族王公,不利于涉水渡河。

【原文】《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译文】《彖辞》说:《讼》:上卦为乾,乾为刚,下卦为坎,坎为险。为人外刚健而内阴险,这是喜斗好争之性,亦是讼的卦象。“讼卦辞说:人虽有诚信之德,但须警惕戒惧,之所以中间吉利”,因九五、九二之爻居于上下卦的中位,象征刚健之人得中正之道。“后来凶险”,因为诉讼终不获胜。“有利于会见贵族王公”,因为九五、九二之爻象表明其人得中正之道,必获贵人之助。“不利于涉水过河”,恐怕坠入深渊。

【原文】《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译文】《象辞》说: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坎为水,天水隔绝,流向相背,事理乖舛,这是讼卦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以杜绝争讼为意,从而在谋事之初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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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译文】初六: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稍有过错,最后还是吉利的。

《象辞》说:做事不能持之以恒,说明官司不可能长久打下去。虽然稍有过错,但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终将辨别清楚。

【原文】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上讼下,患至掇也。

【译文】九二:讼事失败,归到采邑,三百户奴隶逃亡。没有大的灾祸。

《象辞》说:讼事失败,逃窜回家,这是躲避反讼。小官与大官争讼,败讼而归,势在必然。幸好灾难没有进一步扩大。

【原文】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译文】六三: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卜问得险兆,但最后是吉利的。但是,如果服务于王事,谋取利禄,却不会成功。

《象辞》说: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因为六三爻象表明,居于九四之下,只有凭借祖上余荫才获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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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译文】九四:讼事失败,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卜问平安,得吉利之兆。

《象辞》说: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安守本分,不失正道。

【原文】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译交】九五:争讼,筮遇此爻,大吉大利。

《象辞》说:争讼而大吉大利,因为九五之爻居上卦的中位,像人守中正之道。

【原文】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译文】年樟踢予人以绅带,但不满一天,

上九:王侯赐予人以绅带,但不满一天,三次赐予三次革夺。

《象辞》说:某人因为讼事而得到赐予绅带的殊荣,这不是值得尊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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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解卦】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大象:乾天升于上,坎水降于下,相背而行而起讼。

运势:事与愿违,凡事不顺,小人加害,宜防陷阱。

事业: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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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应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便会有好结果。

求名: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

婚恋:虽不尽人意,倒也般配,彼此理解,未尝不可。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

决策: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头脑聪颖,反应敏捷,有贵人相助。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容易露出锋芒,得罪他人,带来诉讼之灾。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可功成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