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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国|前综合意识与中国哲学的起源

     

    王兴国,哲学博士,深圳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与国学研究所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的起源问题,是中国哲学史的重大问题之一。近几十年以来,考古取得了重要进展,出土了大量的器物与文献。与之相应的是,余英时、牟复礼、许倬云、苏秉琦、赵仲牧、刘文英、苗启明、郭静云、李泽厚、陈来等学者从思想史、文明史、考古、思维等角度对中国文明、中国思想文化的起源进行了新的探索,不同程度地触及到中国哲学的起源问题。不过,直接对中国哲学起源问题做专题研究的成果仍不多见。本文着眼于前综合意识到哲学思维的演化,对中国哲学的起源问题作一初步的、具有试探性和猜想性的论述,祈请方家指正。

    一、从“集体无意识”到“前综合意识”与“哲学思维”

    考察中国哲学的起源,必须从考察中国古代先民的思维活动和思维方式入手。要探讨思维的来源,就必须探讨意识的起源。广义上说,意识活动是人心灵机能的反应和表现,这是基于生理学的常识。但如果停留于此,那不仅没有说明意识的起源,而且忽略了意识的内容及其丰富性、复杂性。唯有把人的心灵活动机能与现象世界的事物关联起来,才能对意识的起源和意识的内容给予解释。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此处引入荣格(1875-1961)的“集体无意识”(Kollektive Unbewusste/Collective Unconscious)理论。根据这一理论,人类的心灵拥有一种超越所有文化和意识差异的共同基底(Substrat),即所谓“集体无意识”。这一为全人类所共有的集体无意识心灵结构,不仅包含了能够变成意识的内容,而且包含了使人做出相同反应的潜在倾向。就此而言,集体无意识可以看成是对超越所有种族差异的相同大脑结构的一种心灵表达。它不仅是人类可以互相理解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世界上有各种相似甚至相同的神话主题和象征的基础与前提。

    集体无意识是作为其对立面的意识产生的根源。一切有意识的想象和行动,都是在集体无意识原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与它保持着联系,尤其在意识的清醒度与自觉性还不够高的时候,表现得格外显著。因为这时心灵的各种功能,更多地依赖于本能而非有意识的意志,更多地受情感而非理性判断的操控。在这一状态下,原始的心灵健康得到了充分保证。然而,这只有在保持环境不变的情况下才能维持。一旦环境改变,尤其是对道德的要求提高后,心灵就无所适从了。更多依赖于无意识而非有意识选择的个体,容易生成明显的心理保守主义。相反的另一端,是意识要发展,就只有通过对陌生事物的吸收和同化,才能扩大意识的广度和高度。与无意识相反的意识则倾向于自律自治,具有反抗那些一直压制意识的无意识原型的精神。在意识及意识的意志与无意识及无意识的原型的冲突中,无意识被压到了幕后,意识结构就有可能从无意识的原型中解放出来。也就是说,意识结构是从无意识的原型中解放出来的。这里所说的“解放”,是指意识结构对单纯本能的挣脱,最终获得一种丧失本能或至少是一种与本能处于对立的状态。意识受必然偏执(例如意识中心自我的极度放大)的激励而远离无意识原型,最终导致了无意识基本结构的崩溃。于是原始人丧失本能,失去方向,或变得神经质,纠缠于一些不可能的情况和问题。这在精神病理学看来是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精神错乱是被无意识的内容控制,这些内容不可能为意识吸收,意识从根本上否认了这些内容的合理性。然而,这些无意识的内容,恰恰是因偏执或狭隘的意识逼迫而产生出来的。事实上,无意识也一直在反抗意识的价值观,因此不可能被意识完全吸收和同化,反之亦然。【1】总之,人类完整的心灵结构是由无意识和意识共同构成的。【2】在心灵发生作用的时候,无意识和意识共同起决定作用。人格的中心和重心必须介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虚点(virtueller punkt)或称“自性”(Selbst)【3】上,在意识和无意识之间保持平衡,以维护人格的完好与健康。

    荣格的理论尤其是“集体无意识”原型,使我萌生了“前综合意识”的观念。“前综合意识”自然是相对于意识即“综合意识”而言的。无疑,“综合意识”萌发于“前综合意识”之中,并在逐渐摆脱“前综合意识”的过程中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其标志是意识觉醒后与客体分离,从认识上说,即意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但是,“综合意识”并没有与“前综合意识”彻底断绝关系,它的底层仍然残留着大量的“前综合意识”,二者互渗交织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说,“综合意识”也可以泛指无意识与意识的混合状态。上古时代,“综合意识”与“前综合意识”处于一种比较理想的平衡状态,二者共同发挥着决定作用。后来,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前综合意识”在“综合意识”的低层沉积中被压得越来越紧。在心灵的表层结构上,主要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唯一的意识,即“综合意识”。

    无疑,人类哲学的一切萌芽尽皆包含在前综合意识之中,但只可能出现在综合意识的自觉之中。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透过综合意识去深入地研究前综合意识的结构及原型,才有可能回答哲学的起源问题。当人的心灵意识结构形成时,人的思维【4】也相应地形成了。与人的前综合意识相应的思维是“原始思维”(列维·布留尔,1857-1939)或“野性思维”(列维·斯特劳斯,1908-2009),与人的综合意识相应的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日常综合思维,哲学的思维就是从这种日常综合思维中分化出来的。哲学思维是反思的、理性的、超验的,必须借助一定的概念来实现。哲学思维对于前综合意识中形成而在综合意识中呈现出来的内容,经过概念化的反思与把握,形成对于宇宙、世界、人生的观念,是哲学得以形成的基础。这一反思过程、反思方式,就是哲学思维。哲学思维不仅超越了自然思维,而且可以解释、指导、改变自然思维。哲学思维的源头在“原始思维”或“野性思维”中,但它不能直接从“原始思维”或“野性思维”中诞生,必须经历由“原始思维”或“野性思维”到有意识的、自觉的、日常综合思维的历程。其间的分水岭,是语言文字到概念的出现。就哲学思维而言,概念是用一定的语言(文字符号)来表现的。只有以语言(文字符号)为基础,人类对宇宙、世界、人生的观念才能上升到哲学概念的层次。任何思维的进行都需要借助一定的符号,但原始思维和哲学思维的差别在于,原始思维使用的是非语言文字符号,即形象意象或具象意象,这决定了原始思维是非理性主导的;哲学思维则依赖语言文字符号,是理性主导的。

    思维要有秩序,如此才能把握与解释世界秩序。原始思维秩序,是主客未分的前综合意识中的洞察-摹画、投射-幻化和万物的神秘互渗。日常综合思维的一般秩序则是形式逻辑,这是哲学诞生后人类最重要的思维秩序,也是哲学思维的基础。中国早期哲学是否具有与古希腊形式逻辑和古印度因明学类似思维,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中国古代哲学主体上基本没有古希腊和古印度式的逻辑思维,但有一种生机论的汉字方-圆-和环意象思维。【5】中国哲学以此为基础,建构和开发出自己的哲学秩序,同样达到了超验的、理性思辨的高度,且是一种极重体悟的活动秩序。其表现出的典型秩序样式,可称为“方以智”而“圆而神”(简称“方-圆神智”)的秩序样式。“方智”指哲学的理论构架和系统相,“圆神”指体悟哲学的虚静修养和哲学精神智慧的无系统相。思维的秩序固然要在思维的具体操作程序中表现出来,但程序并不同于秩序,秩序也不能归为程序。对中国哲学来说,程序一方面由下到上,把实存的体验与抽象的“道”贯通为一体,一方面由上到下,把对“道”即超越世界的把握和对“器”即现象世界的把握统一起来。道的世界与器的世界尽在同一用相的过程之中,原无分别,本是一个世界(包括体用,亦即体用相本为同一个世界),只是在作为“元语言”的“对象语言”的意义上,才有言说或叙述上的分别。站在中国哲学的立场上说,无论哪种程序,都离不开生命的体悟与亲证。经由这两种程序,中国哲学的方-圆神智秩序便得以表现出来。

    从原始思维到哲学思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人类的思维走出了前综合意识及其形式的笼罩。这时候,前综合意识转变成了综合意识为主导的意识活动,无意识的原型虽然没有完全汰除,但很难起到决定性作用。由于语言文字符号的出现和运用,人类的日常思维不仅具有形象的思维,也具有非形象的思维,尤其是概念思维。当人类能对自己的精神活动进行自觉的反思,达到概念运思的纯粹性和系统性时,就上升为纯哲学思维。在这个意义上说,纯哲学思维是纯粹理性的一种表象。【6】哲学的思维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中,被大大地推进和充分地发展。就中国哲学而言,中国哲学的意识与思维活动更多地保留了前综合意识原型与原始思维的活性,因而更具有隐秘的中和性与强大的扩充性。这与原始的巫-礼文化传统有关。

    二、前综合意识与巫-礼文化传统

    前综合意识起源于何时?就中国而论,大致上可以确定,从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早期(夏商及西周早期),是前综合意识所主导的意识盛行的时代。这个时代最显著的文化标志是巫觋和礼乐。巫觋在宗教祭祀与巫术活动中,集神降的超自然法力与礼仪于一身,成为沟通天与人的媒介。巫觋活动往往伴有神圣庄严的仪式和音乐,因而巫觋文化与礼乐文化本来是一体不分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谈论中国的远古文化,与其使用“原始文化”或“原始神秘文化”的概念,不如称其为巫觋-礼乐文化传统(简称巫-礼文化传统)【7】确切。

    中国的巫-礼文化传统,是由前综合意识支配和主导下的综合意识(包括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所创造的产物。巫觋异于凡人之处有两点:一是获得超自然的神力,二是凭借超自然神力操纵一切事物。然而,巫觋凭超自然神力操纵一切事物,其实不过是对神或天意志的执行和顺从神意或天意的表现而已。在前综合意识的原型结构中,巫觋与神或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大概可以用J.G.弗雷泽(1854-1941)提出的“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和“触染律”(law of contact or contagion)来解释。“相似律”是指“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8】。巫师根据这一规律引申出,他仅仅通过模仿就能实现他所要做的任何事情。基于“相似律”的法术称为“顺势巫术”或“模仿巫术”。“触染律”是说,“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金枝》上,第19页)。根据这一规律,巫师确定他可以通过一个物体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基于“触染律”的法术称为“接触巫术”。弗雷泽意识到,“模仿”或“模拟”这种术语,即使不是暗示,也会使人想到有一个自觉的行为者在进行模仿,这就把巫术的范围限制得太狭窄了。所以巫师心中断定,这种“相似”或“接触”的规律并不局限于人类活动,而是可以普遍应用的。(《金枝》上,第19页)受“触染律”的启发,如果在前综合意识的原型结构中,巫觋与神或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即使在巫觋与神或天分离后,巫觋仍然具有神力或可以获得神力,这意味着神或天可以赐予巫觋神力,或巫觋可以挪移神力到自己身上。这显然也是一种“触染”。这种“触染”,可以理解为对神或天的“模仿”或“模拟”,从而显示出法力操纵的极大威力。与此同时,巫觋与神的相似性,透露出巫觋与神在原型中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般先民的眼中,巫觋就是近乎神的人。但严格地说,巫觋只是天或神的代言人,他们在天人或神人之间充当信使。

    前综合意识中的“灵魂”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否则,就不能充分解说巫觋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这里以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1832-1917)在《原始文化》中提出的“万物有灵”论作为预设的前提。泰勒区分了“灵魂”(soul)和“精灵”(spiritual bings),他肯定人、动植物、无生命的事物均有灵魂,此外,还有一种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的灵魂,叫做精灵。精灵源于灵魂而高于灵魂。灵魂与呼吸(breath)概念具有同一性。在原始部族的用语中,灵魂、精灵、影子、呼吸这些概念是经常混淆的,这对我们理解巫觋的特性以及原始思维不无启迪。在古希腊人那里,“灵感”(inspiration)的原意就是神性的着魔者(entheos),即人着了神的魔而具有了灵气。当“inspiration”一词转移到人身上时,指的是吸入灵气,或神的灵气吹入人的身体与灵魂之中,如此一来,人在获得灵气的同时也获得了神性。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古老的原始信仰在中国同样存在。只不过中国先民将人的灵气视为天地所赐而称为“灵明”。吸收天地之灵气,可以解释巫觋为什么具有超自然的神力。巫觋不仅像常人一样具有灵魂,而且具有常人所没有的精灵或灵气。因此,巫觋的灵魂或心灵超越常人,即智能超常【9】,可以在巫术中沟通天人或神人。

    在中国的语境中,群巫之长不仅垄断了最高的神权,而且拥有最高的政权,因而称为“天子”或“余一人”。在巫觋的身上,可以找到前综合意识原型的典型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巫觋视为前综合意识原型的表征。巫觋文化的显著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其一,最初的巫觋可能是独立的。由巫觋操控实现的天人交通,目的是祈福禳祸、趋吉避凶,同时使人的灵魂得以升天,避免堕入恶道,这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形式的天人交通,其实是天灵交通。由于巫觋与政治密切相关,巫觋后来遂成为政治共同体顶层的一个特殊职业群体。在很多情况下,“群巫之长”往往就是最高的政治领袖。在此情形下,由巫觋操控实现的天人交通,目的是肯定权力的来源与执政的合法性,并祈求保佑权力与执政的持续与恒久。这是宗教和政治、神权和政权合一的集体无意识中的天人交通。

    其二,巫觋通过魔法般的幻术、神秘植物的汁液、酒、自我催眠等方法达到忘我的癫狂状态。【10】其意义被看成是对世界和人生真实本相的显现。他们所形成的宇宙或世界的观念,不再是依据经验达到的有关世界的知识,而是一种基于灵魂出窍的神秘忘我境界。【11】

    其三,虽然巫觋具有通神的特性,但其内在的灵魂与生命的肉体是一体不分的,只有在癫狂状态的极乐体验中才会发生灵魂出窍的事情,使生命上升到最高层的存在而获得其意义,但灵魂在这一过程之后仍然回归生命本身。只有当肉体构成的生命在物理时空中消失,并与外在天合一,才能从感性世界晋升到超感性世界的极乐境界,进入到一种更高的生命存在方式之中。

    其四,巫觋有初步、独特的审美标记,如特定的颜色、图徽、饰物、纹身、服装、类似舞蹈的动作和咒语等等。

    其五,巫觋至少实现了三个合一,即祭祀与礼仪的合一、体验与神力的合一、天地人的合一或人与神的合一。

    与此同时,巫觋又表现出三个面向,这三个面向与中国哲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关联:

    第一,外在超越和内在超越的面向。外在的超越是在直接与神或天的联系中表现出来的,必须通过仪式活动来显现;内在的超越则是通过虚静或修养的工夫,将神或天内化于自己的心灵或心性之中,从而在工夫的洞悟体验中实现心灵与神或天的交合与同一。这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两种模式的来由。

    第二,工夫论的面向。应当看到,巫觋的工夫与癫狂状态的极乐体验是紧密关联的。中国的巫觋由工夫实现的极乐状态,与其说是癫狂状态,不如说是一种静谧的冥想或沉思的状态。就此而言,中国哲学工夫论的原型,源于巫-礼文化中巫觋的身心活动。

    第三,真理学说与工夫实践合一的原型面向,借用理学的话语,就是“即功夫即本体”的原型面向。对巫觋来说,信仰活动的仪式与工夫是通向与神或天合一的必经之路。这正是中国哲学追求的在工夫的洞悟体验中实现心灵、心性与神、天的交合与同一,即关于“道”的真理论与工夫实践论合一的原型。

    由上述五点特征与三个面向,不难看出巫觋是哲学家、思想家的原型,同时也是宗教家、医生、科学家甚至政治家的综合原型。在巫-礼文化的时代,巫觋是人类思想与文化的集大成者和最高表征。那么,中国哲学的原型,是如何从巫觋这一综合原型中分化出来,从而走上了一条独立道路的?这一问题,需要从巫-礼文化与前中国哲学的关系中去寻求答案。

    三、巫-礼文化传统与前中国哲学

    巫-礼文化传统中前综合意识的基本形式,构成了前中国哲学的起点。巫-礼文化传统充分体现了前综合意识的主导和支配作用,这在综合意识中分别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原始宗教、巫术-占卜、远古神话。也就是说,由巫觋主导和表征的前综合意识,通过综合意识表象中的原始宗教、巫术-占卜和远古神话三种基本形式,渗透于巫-礼文化传统之中。这些基本形式,在思维上以前综合思维或野性思维的特征表现出来,其中包含着中国哲学观念的原始雏形。前综合思维注重“具体性”与“整体性”的万物互渗的混沌具象意象,相信万物有灵,崇拜“帝”“天”“神灵”“鬼神”“祖先”,诉诸“英雄”“圣贤”,祈福禳祸,以原始宗教、巫术-占卜和神话的基本形式去理解世界与自身的生活经验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存在形式。虽然尚未形成脱离思维具象与经验的确定而清晰的概念,但在原始心智与原始文化的漫长演化中,积淀而成的许多根深蒂固的观念,对人类的思想与生活产生了持久深远的影响,最终突破了“野性思维”“原始思维”的樊篱,转变成理性思维和哲学的概念。

    原始宗教是古代先民对具有人格神的超自然力量的膜拜与祭祀,主要表现为对帝、天、祖先、图腾、鬼神、生殖的信仰。其中,原本作为信仰对象的“帝”“天”“神灵”“鬼神”,后来成为了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对天、上帝、祖先的崇拜,导出了敬天和天人相通的观念。在图腾崇拜的过程中,人们将血缘氏族代表的人的生命及行为活动与自然联系起来,形成了人与自然相通相感的观念。

    巫术-占卜是借助一定工具,由“卜人”或“筮人”对行动后果做吉凶祸福的预测。占卜与原始宗教联系紧密,【12】以“神灵”信仰为前提。先民相信,占卜的效验源于神灵的力量。可见,占卜蕴含了人与天的合一、人与鬼神的合一、人与万物的感通。龟卜观兆察几、见微知著的思维方式,是中国哲学重直觉思维的滥觞;蓍占的数理变化思维,促进了中国哲学理性思维的成熟与发展。而“阴阳”“刚柔”“变易”“简易”“太和”“中正”等观念,则构成了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不仅如此,占卜活动还引发了先民对吉凶祸福和道德观念的重视,这对日后中国哲学的人生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的上古神话主要是关于英雄与圣贤的传说,创世神话则为后起,这是中国古代神话与古希腊神话、古印度神话的一点重要区别。这种对英雄与圣贤的崇拜、礼敬对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哲学追求成圣成贤的旨趣显然与此有关。中国人崇拜圣王、英雄而轻视事功,重农轻商,大概也与此有关。创世神话后起,导致了中国哲学中系统的宇宙论相对薄弱、晚出,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哲学缺乏“世界”或“宇宙”的观念。事实上,中国哲人的“世界”“宇宙”观念渊源甚早,这在《周易》中有充分体现。“阴阳”“八卦”“生生之谓易”中蕴含的“宇宙”或“世界”概念,是中国哲学言说“宇宙”或“世界”的重要基础。显然,这不同于古希腊哲学实体主义的宇宙论(Cosmology)和本体论(Ontology),也有别于古印度哲学的“四大”(“地水火风”)观。我们承认,从创世神话与系统宇宙论的关系来看,中国哲学的宇宙论相对晚出。但必须强调的是,考察中国哲学的世界观或宇宙论不能仅限于创世神话。

    前中国哲学如何转化为中国哲学的?这就需要考察综合意识表象中呈现出来的前综合意识的三种基本形式与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在巫-礼文化时代,原始宗教和占卜与政治、军事、生产、经济贸易、婚姻等一切社会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源于氏族血缘和图腾崇拜信仰而形成的广义宗法血缘与祖先崇拜,以及从“多神”信仰过渡到“一神”信仰,纵横交错,结成无所不在的附着于地缘、血缘、宗族、权力、信仰情感的人际关系与多层社会组织结构权力的分疏-亲合关系及其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宗盟”,在多头复线、迂回曲折的历史演进中,构成了社会整体结构的基础存在,成为制约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基轴,若隐若现,若暗若明。同时,透过综合意识与社会关系组合的文化形式显现出来的前综合意识中包含的观念,通过神话、占卜、诗歌、历史文献表现出来:

    宗教与社会活动的联系,使人在对“天”或“上帝”的怀疑与否定中走向了重新肯定;在政治和军事上,由原来一味地敬“天”或“上帝”转化为“重德”“保民”,并相互贯通,以“天地神明”为基础,【13】形成了“天人合一”或“天人合德”的观念,同时发展、提升了“礼”“乐”观念。

    占卜与社会活动的联系,使占卜的形式有所革新,内容亦得到了极大丰富,从人事社会的观念扩展到宇宙论的观念,形成了天、地、人三才通而为一的宇宙象数一体的观念。对吉凶祸福的重视从宗教信仰的意义转向了道德实践的意义,从信赖天转变为信赖人自身、尤其是人的德性力量;在修身工夫实践上,形成了诚意、正心、存养、齐家、反省、心、思等概念范畴;在认知上,形成了学、思、察、验、正名、类、故、格物致知等观念;在人事上,形成了由亲亲、尊尊到仁、义、礼、智、忠、信、选贤与能等观念,进而开启了崇和、尚中、时变、损益、别内外、观古今之变等一系列观念。尤其是三才、象数、宇宙一体的结构模式,体现出宇宙之生生不息与万物感通为一,透露出宇宙是活的生命的观念,奠定了中国哲学为生命哲学的前哲学基调。

    综上可见,中国远古时代前综合意识的三种基本形式原始宗教、巫术-占卜、神话,是前中国哲学的主要形式。它们的出现,为中国哲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构成了中国哲学可能的前提。需要说明的是,对中国哲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影响的,只是中国古代前综合意识的三种基本形式中的一部分观念而非所有观念。那些没有起到作用与影响的观念,后来逐渐淡出或消亡在历史的夜幕中。

    四、前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的起源

    从前中国哲学到中国哲学,经历了对巫-礼文化祛魅的漫长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从历史演变来说,大致相当于《礼记·表记》揭橥的三个阶段: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惷而愚,乔(骄)而野,朴(檏)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惭),贼而蔽。”(《礼记·表记》)

    这三个阶段,可以表述为:尊命(夏)—尊神(殷)—尊礼(周)。如果不拘泥于具体的朝代,则它们代表了三个时代:天道—神道—人道。这是一个由尊崇天道到尊崇神道,最后到尊崇人道的漫长历史过程。正是在这一祛魅过程中,巫-礼文化走向分裂,最终变成礼乐文化且仅以礼乐文化的形式保留下来。而巫觋文化传统瓦解后,仅以残留的形式沉淀在礼乐文化之中。中国历史从巫-礼文化传统到礼乐文化时代,正与中国前哲学时代到哲学时代的历程相应相合。

    周公“制礼作乐”是巫-礼文化分裂并向礼乐文化过渡的分水岭。王国维早已指出:“周之所以纪纲天下,其旨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以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14】此论实为一大洞见。西周政权虽始于文王,但直到周公“制礼作乐”,将西周变成一个道德共同体,中国才脱离巫文化时代,进入文质彬彬的礼乐文明时代。西周灭亡,东周天下大乱,礼乐瓦解。自孔子出,中国的学术思想有了划时代的巨变,孔子以前的思想与文化概皆流入孔子,孔子以后的文化与思想无一不从孔子那里流出。周公“制礼作乐”,代表了巫-礼文化传统的裂变与走向礼乐文化的起点;孔子整理六经和创立儒家学派,则代表这一裂变和过渡的结束。巫-礼文化时代结束,礼乐文化时代到来,标志着前中国哲学到中国哲学的重大演进。

    中国哲学的概念早在前中国哲学时期,就已经在巫-礼文化的背景下,以模糊和野性思维的状态,存在于前综合意识的基本形式巫术-占卜、原始宗教、远古神话之中。而这三种前综合意识的基本形式,都可以追溯到其共同的“集体无意识”的原型。在前综合意识中,这一“集体无意识”的原型以原始思维或野性思维的意象,在其自身活动中运演,分别表现为巫术-占卜、原始宗教、远古神话三种基本形式。经过从具体表象在三种基本形式中的前综合意识到日常综合意识的演进与飞跃,“集体无意识”的表象在日常综合意识中逐渐演化出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意识。借助文字符号的发明和广泛使用,“集体无意识”最终在民族共同体中变成了自觉的民族共同意识,这种意识本质上就是概念的基石。民族共同意识一旦升华为概念,就必然要在哲学思想中表现出来。当对“世界”概念的把握成为一种民族共同意识,并通过民族共同体中哲学家的思想言论与人格型范,自由地按其内在的规定向着类似知识系统的面相要求阐发出来,便是哲学。原来包含在前综合意识中的观念经过历史的累积沉淀,一方面进入了中国文化的经典文献,从而启发影响了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成为中国哲学的基本观念,并表现在不同的哲学体系、哲学流派中;另一方面则借助古代的各种习俗传承下来,并渗透到哲学家的思想观念之中。通过这两种基本渠道,中国古代前综合意识的三种基本形式原始宗教、占卜与神话,对中国哲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当然,巫-礼文化时代前综合意识中的思想观念,只是中国哲学及其文化精神的原始材料,只是中国哲学的“胚胎”或“萌芽”。这些原始材料,并不能决定中国哲学及其文化精神的走向。真正决定中国哲学及其精神方向的,是“哲学意识”或“哲学思维”。这表现为对原始材料之思想观念作出批导性反思,以形成自觉、系统的价值意识、人生态度、宇宙观念。如《诗经》中的形上之“天”、《周易》中的“宇宙”“变革”“时中”观念、《尚书》中的“民本”“人才”观念等等。此外,前综合意识中与原始习俗有关的“鬼神”“命”等观念,经过先秦诸子的解释与提炼,成为了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

    哲学的初生总与民族和地域文化相关,一切哲学的最初形态都是民族-地域-语言文化的特产。然而,哲学一旦产生,便必然要切断其原生脐带,自由、独立生长,突破其民族-地域-语言文化限制。割断原生脐带的同时,又生出不可穷尽的新生思想脐带,从而与一切民族-地域-语言文化的共同意识的智慧结晶相连通,成为人类把握世界、解释世界、与世界相处的最高而普遍的智慧之学。因此,哲学作为一种“内容真理”(牟宗三语),必然是人类理性智慧的共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哲学为无数民族所发展,成为不同民族的共同“慧命”(牟宗三语)。

   

注释:

【1】参阅[瑞士]荣格、[德]卫礼贤著,张卜天译《金花的秘密:中国的生命之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0-22页。

【2】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2009)在《结构人类学》(Structural Anthropology)中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这一观点在今天已经成为普遍共识。

【3】参阅[瑞士]荣格、[德]卫礼贤著,张卜天译《金花的秘密:中国的生命之书》,第52页。

【4】本文采用赵仲牧对思维的界定:“思维活动是同大脑活动相关的、综合了环境信息与机体信息,运用符号和依据一定程序去发现或构造各种秩序和规范的意识活动。”(赵仲牧《赵仲牧文集:思维学、元理论、哲学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1页)

【5】以汉字的方形图象、圆圈式的回还状脉络语境之表义和表音、声音的顺畅表气、语气与语境和义境的融洽中和构成的一套形-音-义-境-气统一的非线型综合思维。此问题另文讨论,兹不展开。

【6】参见[德]康德著,王玖兴主译《纯粹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41-42页/A11-A12。

【7】高国藩在《巫术通史》中以“巫文化”一名称之,并将其界定为“以巫或巫师特有的巫术思维来看待世界的一种独特的非物质信仰文化”。(高国藩《巫术通史》上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年,第4页)这是侧重从与“物质”(信仰)对立的“非物质信仰”(即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待“巫文化”,并探讨其信仰的思维心理。对此,邢莉提出了商榷性的意见。(见该书序言,第12页)从文化的意义上说,笔者以为“巫文化”一名具有较强的通俗性,不如“巫-礼文化”或“巫-礼传统”更具含括性。

【8】[英]詹·乔·弗雷泽著,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金枝》(上),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19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9】参见李零《中国方术续考》,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2页。

【10】参见李零《中国方术续考》,第32页。

【11】参见[德]史怀哲著,常暄译《中国思想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7页。

【12】巫虽然与原始宗教关联紧密,但不能等同于原始宗教。巫有两大基本特征:第一,巫是一种可以操控的技艺;第二,巫是联结、沟通天人或人神的媒介。这两大特征决定了巫的本质并非原始宗教,而是以对“天”或“神”的信仰为前提的巫术,是服务于原始宗教的手段。至于人们对于巫觋的崇拜,本质上并不是对巫的信仰,而是通过巫来实现对帝、天、神灵、鬼神的信仰。就原始宗教来说,并不存在一种独立的巫教。

【13】参见郭静云《天神与天地之道:巫觋信仰与初唐思想渊源》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624、626页。

【14】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54页。

(原载《周易研究》2019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2020年第6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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